取保候审,是指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,并出具保证书,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。
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可以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有:
(1)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;(2)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(3)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,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;(4)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后,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,但需要继续侦查,并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;(5)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,不需要逮捕,但需要继续侦查,并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;(6)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在法定的侦查羁押、审查起诉、一审、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,需要继续查证、审理的。